2014年安徽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适用于非国考人员)
推荐阅读:
2014教师资格面试理论+1对6实战演练1580不过退1000
安徽教师招考信息为您提供:2014年安徽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适用于非国考人员),欢迎加入安徽教师招考QQ群:20736657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为做好我省2014年春季非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在安徽省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未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以及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课程代码:00429)和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两科合格证书人员。
二、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学校在安徽省的中国公民;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具有《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4.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与能力。
6.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系统开放时间
我省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春季开放时间为2014年3月15日至7月20日,各地具体网报时间段及认定工作进度安排详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通知公告。
责任编辑(Q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