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应聘人员须填写《2018年度滁州市市直三家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五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硕士研究生岗位不受此限制)。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10日工作时间到相关报名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费每人45元/科,合计90元/人;面试费每人8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报名工作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由用人单位初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复审。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7月20日携带身份证和缴费单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8、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解答。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对象
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的报考人员。
(2)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
《基础知识》内容为解剖、生理、病理、药理、诊断、免疫学、卫生法规等。《专业知识》分别为各报考专业相关知识。
考试时限每科为120分钟,分值每科为100分。
(3)笔试工作组织
笔试工作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8年7月21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当日时间安排为:
上午:09:00—11:00 《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00 《专业知识》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布。
笔试合成成绩为:《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滁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责任编辑(周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