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从上岗之日起,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贫困劳动力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由用人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协议书,实行2个月试用期,聘用协议书一年一签。
(二)聘用管理。各用人单位要明确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建立考核管理制度(职责、制度、纪律,工作时间、目标、任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安排上岗,杜绝公益性岗位人员吃空响、请人顶岗或脱岗等现象发生。要定期不定期对其是否服从安排、是否履行岗位职责、是否遵守单位纪律和工作制度、是否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考核,对不称职的人员予以解聘,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三)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确定,其中:劳动保障协管员按用工单位要求上班;保洁员等其他岗位按岗位需求上班。
(四)补贴标准。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岗位补贴如有变动,按新的文件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补贴按社会保险政策规定执行,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本人承担。
(五)经费开支渠道。由就业补助资金承担60%、县财政承担30%、用人单位承担10%,由用人单位统一支付。
六、招聘程序
公益性岗位招聘的用人单位要根据《锦屏县2018年春风行动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制定本用人单位《2018年春风行动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招聘方案》,于2018年6月23日前将本用人单位《×××(单位名称)2018年春风行动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招聘方案》报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各用人单位实施招聘,逾期不报《×××(单位名称)2018年春风行动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招聘方案》的,将视为放弃本次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招聘资格。其招聘工作程序参照如下:
(一)宣传阶段
1、2018年6月22日—2018年6月26日(5天)。《锦屏县2018年春风行动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采取张贴公告和发布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站(www.jpzf.gov.cn)等形式进行宣传,宣传时间5天(公告栏地点:设在县地税局旁边公告栏,其他公告栏不再张贴)。
2、2018年6月23日—2018年6月27日(5天)。各公益性岗位招聘用人单位的《2018年春风行动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招聘方案》采取张贴公告和发布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站(www.jpzf.gov.cn)等形式进行宣传,宣传时间5天。
(二)招聘地点及时间、资格审查阶段。
1、招聘时间及地点
①招聘时间:2018年6月28日上午(星期四)。
②招聘地点:各公益性岗位用人招聘单位,由县人社局统一布置集中在县文化活动中心门口广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旁)开展现场招聘工作。
2、报名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2张复印件(需复印正反两面);
②《户口簿》原件及2张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③《就业创业证》原件及2张复印件;
④ 易地扶贫搬迁户证明(县移民局出具),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县扶贫办);
⑤ 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证明;
⑥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
3、招聘程序。由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困难人员本人持报名所需材料到现场报名、填表。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公益性岗位,多报取消报名资格。
4、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招聘方案》对报名应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情况进行资格复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符合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并及时送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及聘后管理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责任编辑(张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