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公文所占比重一直比较大,尤其是事业单位考试。考试中考生对一些不常见的字面相近的公文考点掌握不是很好,在这给大家列举两个不常见又出现过考题的进行对比,让大家在学习的时候更好的掌握。
一、签发和签署的区别
1、签发与签署的作用不同。签发是在发文底稿签署意见,或在上行文中注明签发人姓名以示对文稿的内容和行政效力负责,防止弄虚作假,便于查明责任,但在落款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而签署却不加盖单位印章,签署姓名或加盖签名章,代表公文的作者,证实公文的执行效用。
2、签发与签署的位置不同。签发是由机关负责人最后审定文稿时,在底稿发文签上签署意见,签发的定稿并不向外发出,只保存在本机关,需要注明签发人时,在正本发文字号右侧注明。签署是在向外发出的正本落款处签字,而不是在公文的底稿上签署。
3、签发与签署所适用的行文关系不同。在撰写公文时,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平行文、下行文可以注明签发(会签)人,也可以不注明签发(会签)人。而签署既要在各级行政机关发布的命令等下行文上进行签署,也应当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向同级国家权利机关提出的议案等平行文上签署。所以签发主要适用于上行文,而签署则适用于平行文和下行文。
4、签发和签署在行文中的程序不同。签发是在拟稿、核稿后由领导人签写意见形成定稿,作为缮印正本的依据,而签署是在签发后缮印的正本上签署姓名和职务,即签发在前,签署在后。
二、议案和提案的区别
“议案”属于法定公文,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并要求人大会议讨论、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
“提案”是人民政协的专用术语,是指参加政协的单位或者委员个人向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交付有关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1、二者提出主体范围
第一是提出主体不同。不论哪一级的人大代表个人无权提,其中,全国人大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代表联名,才可以提出议案。地方则是,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乡级人大代表五人以上联名才可以提出议案。而关于“提案”,政协委员可个人提,也可联名提,人数不限。
2、立案方法不同。
代表依法提出的议案,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提案”只要经过提案委员会审查,符合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第三章规定的,便予以立案。
3、是法律效力不同。
“议案”经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便具有了法律的约束力,承办部门没有办与不办的选择,只有决定如何办,怎样办好。而“提案”没有人大议案这种法律上的约束力。
责任编辑(刘轶)